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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09-27浏览次数:295


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


根据《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规定,每学年初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。具体流程如下:

  1. 各二级学院于1018日前完成线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

按要求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、认定、公示等环节

线下认定工作完成后,需归档材料如下:

1.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(本专科学生2018年版)

2.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

3.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所需的相关支撑材料

  1. 1018日前报送2018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报告

  2. 各二级学院在1026日前完成在上海市资助系统的线上申请、审核。(具体时间以系统开放时间为准,另行通知)


注意事项:

1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作为帮困的依据。同时也是学校作为帮困名额分配的依据。

2.请注意网上申报的各项内容,按填写说明规范填写。

3.各二级学院做好纸质材料归档,根据要求,需有专门的档案室进行档案管理,原则上需存放四年以上。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进行核查。


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

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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